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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宝强被“大哥”揭老底:忘恩负义无耻无德

作者:  来源:粉丝网论坛 日期:2008-01-24 09:33:09

  某网站23日发出一篇《当年“大哥”揭王宝强老底, 走红翻脸不认人》文章,吸引了众人的眼球。据说该文来自20日一网友的曝料。该网站随后对此展开调查,并采访了自称是“王宝强大哥”的演员陈三木,令人吃惊的是陈三木大曝王宝强“丑闻”,从北漂生活到私人恶习,王宝强完全被颠覆了之前淳朴、厚道的形象,让人大跌眼镜。

王宝强

王宝强

  据报道,陈三木,就是那个自称“王宝强大哥”的人,来自山东,今年48岁,自称出演过《贞观之治》《天仙配》《愚公移山》等热播剧。据陈三木介绍,他与王宝强相识于2001年。“由于拍摄《七品钦差刘罗锅》,我们的联系变得紧密起来,后来王宝强经常叫我找他玩,对我的称呼也由‘老师’变成了‘大哥’。”陈三木说一来二往后,2003年他们变得亲密起来。

  然而,到了现在——王宝强走红之后,陈三木发现越来越难联系到他了,跟他通电话,王宝强一会儿说在云南,一会儿说在新疆,一会儿说在贵州,就是不在北京!陈三木说,王宝强总是在电话里说“哥,我改天请你吃饭”,但到了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。谈起王宝强成名前后态度的变化,陈三木并没有太多的怨言,但提到一个以前跟王宝强关系特别好的朋友曾经骂王宝强“不是东西”,陈三木说他现在只是为王宝强感到惋惜,“你在最困难时我帮助过你,等我困难的时候,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快。这样太傻了……如果要再遇困难,估计就没人理你了。”

  关于陈三木所言的真实性,那家网站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之前他们是在论坛中发现的网友曝料,之后联系采访的陈三木本人,写稿人与陈三木是面对面的采访记录,并根据陈的口述整理成稿的,这个头条的真实性没有问题。而王宝强的经纪人表示还不知道此事,所以暂不方便做出回应,不过,“假如公司核实后确实对王宝强构成侮辱诽谤罪,我们不排除运用法律手段解决。”

  先是网友曝料,然后是该网站采访陈三木;“大哥”所说的王宝强喜欢偷窥又与曝料内容不谋而合,这之间好像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。对此,陈三木的态度是,“事情并未如此的严重,一些东西只是道听途说而已”。

  曝料:关于他的北漂生活

  “王宝强在97、98年就来到了北京,住在飞腾影视基地附近的高两河村。由于经常来看《七品钦差刘罗锅》剧组拍戏,并当过几次群众演员,他和我也就熟了,时常帮着拿包什么的,嘴里叫着‘老师老师’。”

  “2003年夏天,我们过得很苦,根本没有演戏的机会,只能靠微薄的积蓄过日。每天下午不那么热的时候,我们会步行去怀柔县城买吃的,一般都是花两块钱买8个馒头,再买些咸菜。有时感慨生活艰难,我们会一起抱头流泪。”

  下一页:关于王宝强的忘恩负义、无耻无德和偷窥癖

责任编辑 男无鹅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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