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热评:人人都是陈冠希
作者: 来源:腾讯网论坛 日期:2008-02-21 11:46:17“艳照门”事件始于2008年1月27日,从那天起,众多网友很震惊、很愤怒。一直避走美国的陈冠希已决定于2月17日返回香港交代事件,21天后,事件的真相已渐渐开始浮出水面。广大网友是否应该想想,我们为什么震惊?为什么愤怒?
毫无疑问的是,盗窃图片的人和传播图片的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,对于事件当事人的香港艺人们,我们应该如此震惊和愤怒吗?
有部分过激网友认为,所有“艳照门”当事人应该集体自杀,事件的主角陈冠希成为众矢之的,一时间,人人都恨陈冠希,“祝你在新的一年里,更加陈冠希”俨然成为最流行的拜年语。但是仔细观察不难发现,每个人的身边,都不难发现一两个陈冠希,没准,你就是陈冠希。
有人说,陈冠希错在太变态,和人做爱时,非要拍照留念,但是仔细想想,拍照不是不可以,《色戒》可以舞刀弄枪,我自己给自己拍个照,又有什么不可以,所有事件中的女艺人,并没有一个说明是在不自愿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,你喜欢拍,我喜欢被拍,请问有什么不可以?很多人现在都把生孩子的过程拍下来,一可留作纪念,二可将来让自己的子女知道母亲的伟大,也并未被世人诟病。既然都是“生产人类”,为什么你生孩子可以拍,我做爱不可以拍?
有人说,陈冠希错在滥交,但是究竟多少才算滥?究竟是不是只有陈冠希自己在滥?论数量,当事的女主角有6、7人,即便事态继续扩大,在现今社会,城市中的未婚男女的性伴侣在10人左右的,肯定不能成为现象。
有人说,陈冠希是明星,是公众人物,必须成为公众的榜样。对于这一点,我从来不敢苟同,明星大腕就一定要为公众做出表率吗?明星大腕也是人,他们的个人价值体现在艺术作品上,他们的社会价值也来源于他们的艺术作品,让他们通过自身行为成为公众榜样,那他们还演什么戏?唱什么歌?整天只要上街做好事就行了。成龙的私生活大家知道的很多,但是他仍然是一个好艺人,好就好在他的作品上。毛宁仍然能从同性恋事件中站起来,现在很多人仍然很喜欢毛宁,难道大家都是同性恋吗?因为那首永远的《涛声依旧》罢了。
需要为公众做出表率的,不是艺人,起码不该首推艺人,艺人们也大可不必动辄集体自杀,每年厅局级以上的干部要落马几十人呢,他们不是也活的好好的吗?
陈冠希就是一个艺人,衡量他好坏的标准,就是他有没有好的影视作品,有没有好的歌曲,私生活和道德问题,我们无权干涉,也没法干涉。
至于那些有意或者无意浏览艳照的网友们,我也不认为有什么错,众所周知,公安部33号令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。我想,不制作,不复制,不传播大多数人都能做到,但是不查阅确实有点强人所难。首先,艳照们并非出现在色情网站上,国内很多知名网站都开设专题进行报道。其次,各媒体为吸引眼球,“标题党”横行,跟色情毫无关系的内容,往往冠以一个很“黄”的标题,大家已经很难单单通过题目来分清哪些该看,哪些不该看。最后,从动机上来讲,绝大多数人是出于好奇才看,并非为了人身攻击或者商业目的。
艳照门,归根结底是道德问题,难就难在,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有差异,一个人人生各个阶段的道德标准也不尽相同,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道德问题,随地吐痰是道德问题,艳照门也是道德问题,我们大家与陈冠希又有什么不同呢?不如把艳照门当成一次随地吐痰,瞥一眼,说两句,下次注意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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